近視治療
1.配戴眼鏡
在近視眼的眼前放置一適當凹透鏡,平行光束通過后被分散入眼,焦點因此后移,正落在視網膜上,可獲得清晰的遠視力。矯正近視凹透鏡片度數(shù)的選擇原則是,在獲得正常視力(1.0~1.2)或滿意的視力(即矯正不到1.0時的佳視力)的幾個凹透鏡片中選其中度數(shù)小的作為該眼的矯正度數(shù)。
正確適當度數(shù)的凹透鏡除提高視力外,可恢復調節(jié)與集合的平衡,緩解視疲勞,預防或矯正斜視或弱視,減低屈光參差,有利建立與發(fā)展雙眼同視功能,近視散光者戴鏡矯正有可能阻止屈光度加深。因此,一般肯定并建議配鏡,要求準確、合適,不可馬虎選購。凡有屈光參差、弱視、明顯散光及視疲勞癥狀者,好經常戴鏡。
2.藥物治療
國際上近年報道較多的是阿托品滴眼治療近視眼。我國過去用阿托品治療近視眼多為短期治療,作用為解除調節(jié)痙攣,使假性近視眼消失或使半真性近視眼減輕,但停藥后療效不易鞏固。
本法為美國早報道,對近視眼患者單眼滴用阿托品,可使治療眼的近視停止或減緩進展。療效與藥物濃度有關,濃度高的(0.5%~1%)療效較肯定,低的(0.1%~0.25%)療效較差。治療過程中未發(fā)現(xiàn)眼壓改變或青光眼。缺點是副作用較多,如擴瞳及畏光,調節(jié)力降低及過敏性結膜炎等。因此不易推廣。極低濃度的(0.1%以下)副作用較少,但療效較差,應用價值不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