射擊有哪些規(guī)則
1、空槍擊發(fā)是指不裝子彈和不充氣的擊發(fā)。
2、開始計分射后的任何充氣擊發(fā),只要靶上沒有彈著,不管是否裝填子彈,均計脫靶。
3、護耳只能起消音作用,不準使用產生音響和接收功能的裝置。
4、在比賽期間,未經裁判允許,不得將槍支攜離射擊位置。
5、射手只能在射擊地線上,并得到“裝子彈”或“開始”的口令、信號后才能裝子彈;“停放”口令下達后,射手必須立即停止射擊,退出子彈,關上保險,并把槍放下。如果射手在“開始”的口令發(fā)出前或“停放”的口令發(fā)出后射擊或未經裁判員允許仍觸摸彈夾和槍支(退子彈除外),可以取消其比賽資格。
6、射手在打完后一發(fā)子彈離開射擊地線前,必須經裁判員檢查槍支和彈夾,以確保安全。
7、空槍練習必須經裁判員同意,并只能在射擊地線或指定地點進行,當前面有人時,必須放下槍支。
8、只要射手在場,裁判員可以檢查射手的裝備和武器。
9、比賽期間,每放下武器之前,都必須退出子彈和彈夾。氣槍放下前,必須打開閉鎖裝置,呈安全狀態(tài)。
10、在比賽區(qū)域內,運動員不能使用移動電話等通話設備。
11、射手身體的任何部分不得接觸或超過地線。
12、在比賽場內禁止喧嘩或大聲說話。
13、射手要攜帶經過檢驗的槍支、裝備在指定的時間進入比賽場地。
14、在比賽中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對在射擊位置上的射手進行指導,射手只能同裁判員講話。射手希望與人談話,必須打開槍機,退出子彈,放下槍支,報告裁判員后,方可離開射擊地線,但不得影響其他射手。
15、如果教練員希望同射手談話,應先征得裁判員同意,待射手離開射擊地線后方可進行。不允許直接和地線上的射手談話,否則第一次警告,再有違犯,則從談話射手的成績中扣除2環(huán),并讓違規(guī)教練離開射擊地線附近。
16、運動員違反規(guī)則,裁判員可依據(jù)情況分別給予黃牌警告、綠牌扣環(huán)、紅牌取消比賽資格的處分。
17、違反有關槍支、服裝、姿勢等規(guī)定,給予黃牌警告,如在規(guī)定的時間內仍未改正,則向運動員出示綠牌,并從其成績中扣除2環(huán);如果射手仍不改正,則向射手出示紅牌,取消其比賽資格。
18、如果違反規(guī)則還有意隱瞞,應立即取消其比賽資格。
19、如果射手妨礙他人射擊,應扣除2環(huán);如再發(fā)生,則取消其比賽資格。
20、當裁判員向射手詢問事故原委時,如射手有意欺騙,應扣除2環(huán);情節(jié)嚴重者,可取消其比賽資格。